如果你帶著二十年後的記憶,回到一切還沒發生以前——你會選擇改變人生,還是重新愛上那段人生?
林宇洋,是一名航空站警察。
年輕時的他曾是校隊裡耀眼的風雲人物,總以為自己的人生不會太普通。二十年過去,他有了工作、有了婚姻,過著比上不足、比下有餘的日子,卻始終改不了一個習慣——
幻想「如果當年」。
如果早點買進那支股票。
如果沒有錯過那次機會。
如果人生能夠重新選擇一次……
直到某天,他在一間即將歇業的古著店裡,意外得到一本無人看得懂的拉丁古籍。
古籍記載著一個荒謬得近乎玩笑的方法:
閉上雙眼,想起那個你曾經專一喜歡過的人。
若對方也願意同行,兩人便能循著書中的畫像進入意念,回到彼此的——
相遇之年。
而浮現在宇洋腦海裡的,竟是楊采妮。
那個二十年前與他身處同一座校園,卻從來不知道自己曾被他偷偷喜歡過的女孩。
如今的她,早已成為活躍於職業球場與鎂光燈下的啦啦隊舞者。
一個已婚。
一個甚至不知道二十年前曾有過這段暗戀。
一本來歷不明的古籍,卻給了他們重新走進青春的可能。
宇洋原本以為,帶著二十年的記憶回去,股票、財富、人生,所有曾經錯過的東西都能重新選擇。
直到他真正回到那一年才發現——
人可以記得後來。
卻未必有勇氣改變以前。
《後來以前》
拾光人/著
一場關於青春、選擇、遺憾與第二次人生的故事。
這一次,我們都知道後來。
只是還不知道,該怎麼重新活過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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